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合同项目总投资、处理单价以及调价公式作出调整。
2、尽管补充协议对调整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协议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不可预计的情况或受到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可能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背景
2024 年 5 月 22 日,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服务项目进展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乙
方)与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
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区
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
二、协议变更情况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变更后,本项目总投资 153,397.42 万元,其中工程费 122,589.32 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 13,380.03 万元,预备费 10,877.55 万元,建设期利息 4,752.56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797.96 万元。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5000 万后,本项目总投资为 153,189.89 万元,其
中工程费 122,589.3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13,380.03 万元,预备费 10,877.55
万元,建设期利息 4,546.85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796.14 万元。
具体以项目竣工结算数据为准。
第一条 初始定价调整
甲乙双方确认,工程变更及取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引起的价格调整按“恢复经济地位原则”在本项目投标文件财务测算模型基础上重新核算,除因工程变化引起的费用发生调整外,其他均总体保持不变。项目有机垃圾处理费初始定价调整如表 1 所示。
后续工程变更及在建设期申请到其他中央、市级或区级政府投资支持引起的价格调整按以上原则在上一次测算单价的财务模型基础上进行核算。
表 1 初始定价表
工程变更基础上,取
序
报价项目 原协议单价 工程变更后单价 得中央预算内投资
号
资金情况下单价
1 餐厨垃圾处理费单价 347.14 元/吨 301.28 元/吨 284.92 元/吨
2 厨余垃圾处理费单价 375.99 元/吨 366.82 元/吨 363.54 元/吨
3 粪便处理费单价 211.4 元/吨 204.01 元/吨 201.37 元/吨
说明:本项目建设投资经政府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计确认前,可暂按表中工程变更基础上,取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情况下单价计算垃圾处理服务费,待审计确认后,根据协议约定调整单价,已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多退少补(在下次应付垃圾处理服务费中抵扣或增补),双方互不计息。
第二条 投资变化的调价
因工程变更引起投资及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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