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 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在第二个归属期
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 2 名激励对象因 2025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满足本期归属条件。除上述激励对象外,本次拟归属的 84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84 名激励对象办理 73.2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归属事宜。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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