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9:07:39 股吧网页版
朗坤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大量境外业务使用美元结算,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结合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外汇衍生品,对冲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于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或等值美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授权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3、交易方式及类型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外币币种仅限于美元,交易品种仅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衍生品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公司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3、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公司及子公司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业务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2、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规模,确保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3、公司及子公司将认真选择合作的金融机构,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管理中心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外汇机构进行结算;

4、公司将审慎审查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经办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负责方案拟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日常询价和联系及相关账务处理,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同时向公司董事
会秘书报告;

6、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7、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政策核算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