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坤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892,7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25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1,537,540,67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24,995,576.10 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合计为 112,229.94 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 30,269.62 万元。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
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3-19 号《验资报告》。
一、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增强核心技术与市场竞争力。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7,639.81 万元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质新能源”)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该募投项目。
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对项目总投资、处理单价以及调价公式作出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朗
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根据该项目的变更情况,为更谨慎地反映募投项目实际效益,公司对该项目预计效益进行重新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15.93 年(含建设期),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5.82%。
调整后: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15.92 年(含建设期),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5.83%。
调整后的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三、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调整事项的审批程序
上述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的
效益测算调整事项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
会议、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续,公司
将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效益测算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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