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3 16:34:01 股吧网页版
西测测试: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301306 证券简称:西测测试 公告编号:2026-008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次协议转让各方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与境内非国有法人中投国联(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代表:中投国联匠心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受让方”)分别于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李泽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220,000股转让给受让方,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0%,转让价格为82.44元/股。

2、公司于近日收到李泽新先生通知,李泽新先生与受让方的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4月3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中投国联(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代表:中投国联匠心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承诺在协议转让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与受让方分别于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李泽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220,000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0%,以人民币82.44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为82.4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执行情况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二、协议双方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经转让双方共同确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并于2026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4月2日,过户股份数量4,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李泽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915%。中投国联(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代表:中投国联匠心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上市公 股份数量 占上市公

(股) 司总股本 (股) 司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4,850,000 41.2915% 30,630,000 36.2915%

李泽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712,500 10.3229% 4,492,500 5.32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137,500 30.9686% 26,137,500 30.9686%

受让方 合计持有股份 0 0 4,2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