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秉晨—届满离任)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任期届满离任。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马秉晨,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
2004 年 7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陕西睿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4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德恒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任西安西测测试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9 次,其中现场
出席 9 次,通讯方式出席 0 次,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及连续两次未出席的情况;公司共计召开了 5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 5 次。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组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其薪酬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
第二届董事会独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4/24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 同意
第六次会议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独 1.《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暨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7/9 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第七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独 1.《关于放弃参股公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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