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测测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依据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经营的特点,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成都西测防务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爱德万斯测试设备有限公司、西安吉通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西测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西测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武汉西测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西安西测空天供应链有限公司、海南星图宇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的评价工作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等规定程序执行。评价过程中,审计部实施了包括审阅公司内部控制文件、检查财务会计资料及合同资料、个别访谈、调查问卷、实地查验、穿行测试等认为必要的程序和方法,为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取得充分、恰当的评价证据。
(四)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围绕控制环境、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在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1、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内部规范,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多渠道、全方位地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用途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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