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宋宗宇,作为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献言献策。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宋宗宇,196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二级教授。1990 年 7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讲师,2000
年 5 月至今历任重庆大学贸易及法律学院讲师,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8月至2010年8月国家公派澳大利亚DEAKIN UNIVERSITY
访问学者,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助理,
2013 年 6 月至今任重庆中钦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5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7 月至今任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4 次。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董事会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大)
事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宋宗宇 6 0 6 0 0 否 4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流,秉持审慎原则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董事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审议事项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涉及重大经营决策的事项均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决议合法有效。基于上述判断,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召开的全部 4 次会议,重点审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项,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5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讨论公司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等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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