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冉光和,195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教授。1982 年 7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西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
授、院长、教授、博导,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
党委书记、院长、教授、博导,2008 年 5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重庆大学经济与
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2011 年 12 月至今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
理学院教授、博导,1998 年 9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独立
董事,2012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委托出席会议及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董事会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大)
事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冉光和 6 1 5 0 0 否 4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流,秉持审慎原则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董事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审议事项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涉及重大经营决策的事项均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决议合法有效。基于上述判断,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审计委员会召开的全部 5 次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有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及会议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委托他人
出席会议及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针对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等事项,本人均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与其他独立董事独立、审慎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各项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督促整改并提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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