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成立于 2011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是我国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具有丰富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所有合伙人 250 人,注册
会计师 2363 人,其中 95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公司同意聘任天健会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
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之后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并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的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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