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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8:46:01 股吧网页版
美利信: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美利信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美利信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存货管理、资产管理、税收管理、应收款回款、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影响程度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错报≤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 1% <错报≤营业收入总 额的 0.5%

额的 1%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3%<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5% 3%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报≤资产总额的 1% 0.5%

注 1:上表中作为参照对比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数据均为上一年
度合并报表的数据。

注 2:以上三项认定标准,按照孰高原则认定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A.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缺陷表明未设立内部控制监督机构或内部控制监督机构未履行其职责。

C.外部审计师发现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
错报。

D.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
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
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其严重程度与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
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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