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良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黄良彬,195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会计师。曾先后任职于玉环县漩门工程指挥部、浙江苔山塘文旦基地、玉环县摩擦材料厂、玉环县城关企业会计服务站、台州双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1 月退休。现任玉环市亚兴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玉环市双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经理,台州双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内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
极关注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
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独立董 股东会列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
黄良彬 7 7 0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专门
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2025 年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第三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相关会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积极履行职责。
2、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的会议,
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对关联交易、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内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加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建设,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就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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