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6-028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上午9:1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上午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卜晓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92,246,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2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2,150,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5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9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人,代表股份9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人,代表股份9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1%。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4,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92,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53%;反对4,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2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反对 4,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53%;反对 4,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2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9%;
反对 4,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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