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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18:28:20 股吧网页版
鑫宏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5-106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卜晓华先生、孙群霞女士、赵树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宋起超先生、崔华春女士、于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宋起超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崔华春女士、于芳女士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于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3 名非独立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03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卜晓华: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毕业于东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为公司22项专利的发明人。1993年7月至1994年7月任常州二五三厂工艺员;1994年8月至1996年6月任福建生资公司上海分公司销售员;1996年7月至2002年4月任无锡爱邦高聚物有限公司营销经理;2002年5月至2003年12月任无锡华昊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鑫宏业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鑫宏业科技(湖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江苏鑫宏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无锡鑫旭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10月至今,任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05月至今任常州鑫旭光电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06月至今,无锡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卜晓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9,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1.53%;通过无锡欧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 207.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卜晓华、孙群霞、无锡欧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爱兴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卜晓华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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