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北京德皓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合伙人 72 人,注册
会计师 29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北京德皓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一)质量管理水平
1.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北京德皓运行完善的咨询和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进行咨询,并按照达成的一致意见执行。对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一般通过讨论、沟通、咨询等方式来解决。对于重大意见分歧,北京德皓实施明确的分歧解决程序,确保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
2.项目组内部复核
北京德皓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完善的项目组内部复核程序,包括项目主管复核、项目经理复核、项目合伙人助理和项目合伙人复核。主管的复核旨在确保项目组已充分、正确执行审计计划并完整记录执行的审计程序;项目经理的复核旨在确定相关人员是否对已执行审计程序进行复核,并确认审计程序的执行结果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项目合伙人助理和项目合伙人的复核旨在整体上确保项目组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3.独立复核
北京德皓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安排项目组成员以外的专业人员实施独立复核,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独立复核人及协助人员按北京德皓质量管理要求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形成独立复核工作底稿。只有完成独立复核,项目合伙人才能签署审计报告
4.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和整改
北京德皓按照质量管理准则要求开展的监控活动包括日常监控和定期监控。日常监控已经嵌入到北京德皓的内部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定期监控主要包括项目质量检查。在执行本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政策和程序)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工作方案
在执行本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的过程中,北京德皓根据本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审
计重点展开;北京德皓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北京德皓全面配合本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北京德皓项目组由项目合伙人、项目合伙人助理、项目经理和其他审计人员组成。北京德皓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具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时间的项目合伙人执行本审计业务。审计项目实行项目合伙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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