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起超)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代表:
2025 年度,作为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宋起超,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本科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绝缘与
电缆专业,博士毕业于精密仪器及机械专业。1997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历任黑龙江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教学名师、智能控制研究所所长、电气信息工程实训中心主任、副教授;2019
年 9 月至今任无锡职业技术大学教授、专业带头人;2023 年 6 月至
今任鑫宏业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在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
以 通 讯 续两次
参加董 现 场 出 委 托 出 缺 席 董 出席股
方 式 参 未亲自
姓名 事会次 席 董 事 席 董 事 事 会 次 东会次
加 董 事 参加董
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会次数 事会会
议
宋起超 14 4 10 0 0 否 5
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参与 3 次提名委员会,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始终秉持敬业精神和高度责任感,致力于构建一个规范、高效且富有竞争力的提名管理体系,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参与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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