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6-021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长卜晓华先生线上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卜晓华先生就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2026年度工作计划向董事会进行汇报,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卜晓华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经营目标。工作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对2026年度的工作计划安排合理、详实。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出具了《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要求,在各重大事项方面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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