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戴扬)
本人戴扬作为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义务,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历
戴扬,男,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和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和 6 次股东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根据自身专业知识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 应出席股 实际出席股东会次数
姓名 事会次数 亲自 委托 缺席 东会次数 亲自 委托出 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席
戴扬 9 9 0 0 6 6 0 0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议案内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就公司 2025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2025年公司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议案 出席委员 提出的重要
意见和建议
第 二 届 董 事 董中浪、
会 独 立 董 事 2025年1月2日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 戴扬、杨 同意
专 门 会 议 第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勇
七次会议
第 二 届 董 事 关于《2024年度涉及财务 董中浪、
会 独 立 董 事 2025年4月8日 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 戴扬、杨 同意
专 门 会 议 第 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 勇
八次会议 明》的议案
1.关于增加公司 2025 年度
第 二 届 董 事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董中浪、
会 独 立 董 事 2025年8月15日 议案 戴扬、杨 同意
专 门 会 议 第 2.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 勇
九次会议 司 2025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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