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肖幼美,作为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肖幼美,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深圳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负责人,深圳市中金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3次股东会,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4次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出席1次董事会,委托代理人参加董事会次数为0次,缺席董事会次数为0次,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职责,未有缺席情况发生。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召集并主持6次工作会议,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认真参与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跟踪,根据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和内控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审计机构聘任等相关议案,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和提出工作要求;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会计估计、关联交易及其年报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要求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提供总结或作出公司管理建议书,在此基础上对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发表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以现场方式参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审查与评估,从公平性与合规性角度对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及程序的规范性实施了有效监督,为确保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整体利益提供了专业保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通过与管理层进行座谈,以及前往研发和生产现场参观,本人对公司经营现状、研发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现聘中介咨询机构及实施情况、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资料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查,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实地考察,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2025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公司董事、时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本人要求与内部审计部和外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各个季度的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方面,尤其结合证监局关于年度报告执行会计准则要求方面,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确保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要求提高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水平、并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经营特点、内部控制、年报审计计划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提出合理建议,要求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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