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立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智立方上市后的持
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目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春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保荐代表人 秦亚中、杨改明
二、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智立方
股票代码 301312.SZ
注册资本 12,118.061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邱鹏
董事会秘书 廖新江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厂房A栋1层至5
层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厂房A栋1层至5
办公地址
层
电话号码 0755-3635410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7 月 11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智立方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智立方及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批复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
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 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4、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5、持续关注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6、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7、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8、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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