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简称:凡拓数创 证券代码:301313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拓数创”“公司”或“本公司”“上市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及归属安排后,可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345.34万股的2.61%。其中首次授予22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345.34万股的2.1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1.48%;预留授予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345.34万股的0.48%,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8.52%。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四、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85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上述所有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时且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4.2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14.97元/股。
六、自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应当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七、本激励计划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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