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301313 证券简称:凡拓数创 公告编号:2025-065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16 日通过邮件及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其中以现场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共 3 人,以通讯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共 3 人,为李超红先生、幸黄华先生、陈水森先生。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伍穗颖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管贻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公司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拟定《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1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柯茂旭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保证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拟定《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1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柯茂旭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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