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拓数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凡拓数创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凡拓数创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针对各项业务流程建立了合理、必要、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整体层面有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流程;业务流程层面有财务报告、销售与收款、 关联交易、资金管理、预算管理、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资产管理、费用报销管理、税务管理、研发管理、合同管理、法律事务、信息系统、行政管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流程;重点关注的领域有合同管理、项目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总体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一套较为完整且持续有效运行的内控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必要的内控措施并持续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制度。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置和执行情况如下:
1、控制环境
(1)控制环境公司的治理机构
2025 年,公司依据《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完成治理结构优化改革,构建了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管理需求相适配的治理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具体如下: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经营决策管理,以法定程序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并对董事会履职行为进行监督与约束。董事会由股东会
选举产生,行使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权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长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召集主持人,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在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除审计委员会外,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总经理是公司管理层的负责人,在重大业务、大额资金借贷和现金支付、工程合同的签订等方面,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一定限额内作出决定。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
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2025 年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内部管理制度、议事规则等进行系统性修订,进一步明晰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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