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5-034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现任监事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暨修订<公司章程>及若干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相应予以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暨修订<公司章程>及若干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结合实际进展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以及实施方式等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募投项目“基于大数据的
质量追溯与分析系统优化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三、备案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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