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4 16:56:40 股吧网页版
威士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士顿”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威士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0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 2,200.00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2.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1,038.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493.1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1,544.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63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到以下项目中: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万元) (万元)

1 基于工业互联网架构的智能 16,765.77 16,765.77

MES 系统优化项目

2 基于大数据的质量追溯与分析 6,299.53 6,299.53

系统优化项目

3 大数据平台管理门户产品研发 2,906.37 2,906.37

项目

合计 25,971.67 25,971.67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涉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