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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6 18:56:42 股吧网页版
慧博云通: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6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6-044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 40,4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在不违背现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4,0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08 深圳申晖控股有限公司

2 08*****147 舟山慧博创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996 宁波和易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3*****618 余浩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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