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PDF原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4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6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 110A021821 号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博云通公司)截至 2025年 7月 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是慧博云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程序的基础上对慧博云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慧博云通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慧博云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5年 7月 31日的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慧博云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慧博云通公司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新股 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8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于 2022 年 9 月 25 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