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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20:15:41 股吧网页版
慧博云通:关于取消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5-098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部分议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7),公司拟定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申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晖控股”)提交的《关于向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以2025年4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且标的资产涉及的仲裁进程变化,申晖控股提请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中增加审议以2025年7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以及相应修订的《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同时取消及调整原对应议案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晖控股持有公司21.16%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申晖控股具备提出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
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就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5年12月9日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33层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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