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 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东部新区潮平街8号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钟仁志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112,68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2,602,155股(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的73.84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2,3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2,602,155股的73.64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29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2,602,155股的0.194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人,代表股份29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2,602,155股的0.19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2,602,155股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人,代表股份29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940%。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7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71%;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3%;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7%。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7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71%;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3%;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7%。
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71%;反对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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