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磊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对鑫磊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20.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12,331,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9,529,935.57元,减除其他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34,491,946.4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8,309,118.01元。募集资金由中泰证券于2023年1月16日在扣除当日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后,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汇入金额为人民币733,744,460.6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6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09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明细 累计金额(元)
2023/1/16 733,744,460.66
减: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906,353.98
减: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5,668,268.88
减:支付发行费用 29,767,073.77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26,922,266.77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874,000,000.00
加:理财到期收回 757,000,000.00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91,733,149.21
其中: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64,999,855.56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 1,768,445.87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48,329,244.0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4,031,083.4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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