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31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ValueHD Corporation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 2 号 2-3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5 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1046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维海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已会同发行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大华”)、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君言”),就需要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和核查的有关问题逐项落实,并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补充完善。现将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发行人、保荐机构保证回复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涉及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楷体(加粗)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问题 1.关于业绩增长...... 4
问题 2.关于客户...... 13
问题 3.关于股份支付...... 38
问题 4.关于收入...... 52
问题 5.关于实际控制人及股东股权变动...... 70
问题 6.关于竞业禁止...... 88
问题 7.关于同业竞争...... 97
问题 8.关于采购及主营业务成本...... 100
问题 9.关于主要供应商...... 140
问题 10.关于毛利率 ...... 169
问题 11.关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 184
问题 12.关于期间费用...... 200
问题 13.关于应收款项、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 218
问题 14.关于存货...... 228
问题 15.关于固定资产和产能...... 239
问题 16.关于发行人竞争格局...... 243
问题 17.关于核心竞争力...... 259
问题 18.关于租赁房产...... 277
问题 19.关于货币资金...... 295
问题 20.关于相关认证...... 302
问题 21.关于本次申报材料与新三板信息披露差异...... 310
问题 22.关于持股平台维海投资 ...... 324
问题 23.关于股份锁定...... 337
问题 24.关于其他信息披露问题 ...... 339
问题 1.关于业绩增长
申报文件显示:
(1)2014-2019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5,913.12 万元、8,088.60 万元、
11,933.37 万元、17,068.34 万元、21,836.27 万元、28,487.46 万元,净利润分
别为 408.14 万元、855.13 万元、2,122.51 万元、3,315.67 万元、4,962.82 万元、
5,096.35 万元。2020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43,299.22 万元、净利润
13,630.23 万元,相比 2019 年全年营业收入 28,487.46 万元、净利润 5,055.68
万元均实现大幅增长。
(2)发行人解释,2020 年 1-9 月业绩大幅增长主要受海外疫情影响,视频
会议及居家办公需求激增。
请发行人:
(1)量化分析并披露海外疫情因素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剔除疫情影响后2020 年发行人业绩变动情况;随着国内及海外疫情逐步趋于稳定,发行人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并进一步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2)结合主要客户报告期内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并披露发行人业绩大幅增长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3)披露对主要客户报告期内分季度销售收入情况,是否存在对部分客户销售收入集中在 12 月份、第四季度的情形。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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