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 2 栋 3 楼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15)√
3.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3.04 《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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