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制定公司第四届
董事薪酬方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而是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人(税前)。
独立董事为公司事项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均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半年度发放。
2、公司董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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