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6:45:46 股吧网页版
维海德: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适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动应对汇率波动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交易品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3、交易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 6,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
次会议,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 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背景及目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锁定汇兑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适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动应对汇率波动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三)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 6,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长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发生操作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