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及内部各层级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确保相关机构规范运作。
股东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对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并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为适应公司经营模式,公司建立了与经营模式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科学划分各机构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确保控制措施有效执行;同时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作为各部门开展业务运作和监督控制的重要依据。
(3)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开展人力资源规划,统筹人员需求预测、岗位设置和人才储备等工作;建立年度培训安排,覆盖新员工入职、岗位技能提升及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结合岗位职责及经营管理要求,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明确
重要依据。
(4)企业文化
公司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以质量为核心的生产、以员工为优先”的企业宗旨,并通过日常管理、内部例会、内部宣传、文体活动等推动公司价值观在公司内部落地,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和团队意识,促进了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开拓创新和团队合作的精神。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公司全体员工均能够做到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查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的审计部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并对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审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下设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审计部的设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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