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与衍生品投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 2025 年度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一)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计
入
权
最 益 会
证 证 初 的 计 资
券 券 证券简 投 会计 期初 本期公允价 累 本期购买金 本期出售金 期末账面价 核 金
品 代 称 资 计量 账面 值变动损益 计 额 额 报告期损益 值 算 来
种 码 成 模式 价值 公 科 源
本 允 目
价
值
变
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