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及 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高兵先生、陈运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利乐缘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被动稀释、集中竞价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高兵先生、陈运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利乐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乐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高兵先生、陈运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利乐缘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50.00%;
4、 利乐缘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廖高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利乐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乐缘”)计划在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30,051股(占总股本的3%)。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高兵先生、陈运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利乐缘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据悉,自上市之日至2025年12月3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激励计划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高兵先生、陈运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利乐缘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此外,利乐缘于近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74,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本次权益变动后,廖高兵先生、陈运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利乐缘权益比例由50.82%减少至50.00%,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58,6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 58,640,000 股增加至 85,028,000 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29,800,000 股转增为43,210,000 股,持股比例为 50.82%。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2025 年 5 月 8 日,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 年 5 月 9 日
至 2026 年 4 月 7 日。2025 年 5 月 9 日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期间,公司激励对象
实际行权 17,650 份,公司总股本由 85,028,000 股增加至 85,045,650 股。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3,210,000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0.82%下降至 50.81%。
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499066 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因权益分派变更为 62,650,464 股,公司总股本由
85,045,650 股增加至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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