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唯特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维佳化工有限公司、苏州唯特偶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唯特偶焊锡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唯特偶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唯特偶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唯特偶新材料(新加坡)有限公司、唯特偶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唯特偶新材料(墨西哥)有限公司、唯特偶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唯特偶新材料(美国)有限公司、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经销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吉弗爱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唯特偶技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重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具体情况
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于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促进治理结构及各司各就其职、规范运作,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积极有效地维护股东、管理层、员工以及利益相关方的根本利益。
公司根据企业发展目标和战略制定组织结构,设置了研发中心、营销中心、运营中心、财经中心和人才服务中心等五个管理体系,形成了与实际相适应的,运作有效的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规范有序,组织架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2)内部审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内审部门严格保持独立性。根据《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合规性等发表意见,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落实。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以协助董事会及高管层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3)社会责任
公司以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者、推动者和引领者为己任,在不断提升经营业绩和质量的同时,通过强化责任管治、创新责任实践等举措,积极推动社会责任真正融入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强化责任分解,将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各层级,并定期检查,监督安全职责的落实
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并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切实做到对安全生产全过程管控。
公司从员工权益保护和职业安全、产品安全与责任、知识产权与信息安全保护、反商业贿赂等方面进行社会责任规划,全面开展了一系列社会责任管理实践活动,以实现社会责任管理目标。
(4)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薪酬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制度》等相关制度,以人为本,系统制定人力资源规划,从组织与人才发展、招聘与调配、学习与发展、薪酬福利与激励等方面,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以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及经营计划的实现。
2、风险评估
公司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两个维度,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确定应重点关注和优先控制的风险因素,合理运用风险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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