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母公司利润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9.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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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6)第 590009 号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唯特偶公司 2025年 12 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唯特偶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唯特偶公司主要从事锡膏、焊锡丝、焊锡条等微电子焊接材料以及助焊剂、清洗剂等辅助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1,503,790,623.00元。由于收入是唯特偶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且金额重大,收入的真实性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对唯特偶公司的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可能存在潜在错报。因此,我们将唯特偶公司的营业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8、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和“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的收入披露情况。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和测试唯特偶公司销售与收款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主要客户合同或订单相关条款,关注定价方式、验收方式、交货地点及期限、结算方式等是否发生变化,识别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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