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唯特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唯特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 第 13 号 ——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保荐代表人 谢丰峰、幸思春
联系电话 0755-82805995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唯特偶
股票代码 301319.SZ
注册资本 12,423.4492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 18 号唯特偶工业园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 18 号唯特偶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廖高兵
实际控制人 廖高兵、陈运华
董事会秘书 廖娅伶(注)
联系电话 0755-61863003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9 月 29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注:发行人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廖娅伶女士因工作调整,将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一职,董事会同意聘任钟科先生为发行人董事会秘书。上述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47.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1.5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30.3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744-18号《验资报告》。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