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40层, 邮编:200127
40/F, Building No.1 of Lujiazui Century Financial Plaza, 729 South Yanggao Road, Pudong District, Shanghai
电话(Tel): (021)6106 0889 传真(Fax): (021) 6106 0890
网址(Web): https://www.junzejun.com
目 录
释 义...... 3
正 文...... 7
一、公司实行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7
二、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8
三、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16
四、激励对象确定的合法合规性...... 18
五、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18
六、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19
七、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19
八、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回避表决情况...... 20
九、结论意见...... 20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豪江智能 指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激励计 指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划、本激励计划 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草 指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案)》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考核办法》 指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限制性股票、第二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
类限制性股票 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名单 指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激励对象 指 依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
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
归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归属 指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后,公司
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本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 指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
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君泽君上海或本所 指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第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1 号》 第 1 号——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