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5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14:00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3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0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孔雀河四路78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宫志强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113,917,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6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3,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3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417,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人,代表股份917,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417,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8%。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82,01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955,066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0,054,934股。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公司拟现金收购杭州优特电源有限公司 53%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879,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9%;
反对 3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弃权 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9,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906%;反对 3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80%;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1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委派陈静律师、张晓敏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在法律意见书中,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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