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证券代码:301321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六年五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若员工认购出资比例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出资资金不足,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三、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出资金额、资金来源、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中有关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描述不代表公司的业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
五、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自愿参加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6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超过94人。最终参与人员名单、人数及最终份额分配情况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公司奖励基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规模不超过1,225.61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份数上限为1,225.61万份。单个员工起始认购份数为1份(即认购金额为1.00元)且须认购1元的整数倍份额。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1,176.10万元,奖励基金额度不超过49.51万元。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等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提取的奖励基金进行计量和核算,提取的奖励基金属于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报酬,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计入公司
成本费用。以计提奖励基金认购份额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税务风险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的公司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股票受让价格为15.01元/股,股数不超过81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80%。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含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本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过户日之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同时,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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