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7 19:45:01 股吧网页版
翰博高新:关于回购股份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7


证券代码:301321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6-039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披露的《股份回购报告书》之
回购股份的用途约定,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回购股份不超
过 3,728,7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公
司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
价 格 确 定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出售计划实施完毕后,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166,85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84%,最高成交价
为 15.8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4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008,088.12 元
(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进展情况暨回购股份结果的公告》。

二、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16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
为 3,728,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9%,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105,422,058.03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 36.25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22.50 元/股,成交均价为 28.27 元/股。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公司的既定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本次股份出售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出售前 本次出售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8,816,211 20.82% 38,819,136 20.8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7,618,789 79.18% 147,615,864 79.18%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2,599,594 6.76% 8,870,944 4.76%

1、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12,128,450 6.51% 8,054,277 4.32%
需,拟用于出售

2、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471,144 0.25% 816,667 0.44%
励计划

三、股份总数 186,435,000 100.00% 186,435,000 100.00%

注 1:公司实际减持回购股份期间内,离任董事所持股份累计变动 2,925 股,因此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

注 2: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345,523 股库存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