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301321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5-033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进展情况暨回购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6.00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股份回购报告书》。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1、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20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79%,最高成交价
为 12.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8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00,261.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6 日、2025 年 5 月 26 日、2025 年 6 月 4 日
披 露 了 本 次 回 购 股 份 的 进 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 1%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96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即 186,435,000 股)的2.6613%,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15.2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8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0,568,855.04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符合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回购股份的实施执行情况与前期公司审议通过并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
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回购股份的期间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四、本次回购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持有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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