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绿通科技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49.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1.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9,311.39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9,189.9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121.43 万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3 年 3月 2 日出具“华兴验字〔2023〕20000010522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 1.7 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 27,912.65 27,912.6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546.30 5,546.3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3,036.01 3,036.01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4,000.00 4,000.00
合计 40,494.96 40,494.96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0,121.43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
民币 169,626.47 万元,且公司已实际收到一定数额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且公司存在超募资金。因此,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 18.5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有效
期自 2025 年 3 月 30 日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鉴于上述授权额度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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