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通科技”或“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绿通科技之子公司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通产业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投资情况
绿通产业基金拟与广州创钰铭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钰铭璟”)、广州创钰铭昇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钰铭昇”)等 13 名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次投资方”或“本次投资人”)共同投资河北圣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昊光电”或“目标公司”)并签署《关于河北圣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其中绿通产业基金以自有资金的方式出资 1,000.00 万元认购圣昊光电新增注册资本 80.26 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将持有目标公司 0.6754%股权。
本次投资不涉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关系情况
本次投资方中,创钰铭璟和创钰铭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创钰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钰投资”),创钰投资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匡小烨的配偶赫涛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此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志江之子张浚澎持有创钰铭昇 16.3265%合伙份额;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匡小烨持有创钰铭璟 5.0378%合伙份额,从而间接参与本次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绿通产业基金本次投资圣昊光电的事项构成与关联方创钰铭璟和创钰铭昇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事项相关事宜,本次交易最终是否完成具有不确定性。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本核查意见所述关联方(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尚未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如下:
序号 涉及关联方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审议程序
绿通产业基金与创钰铭璟均通过受让
股份的方式共同投资深圳市海明润超
1 创钰铭璟 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绿通产业基金 经董事长审批
投入资金 305.02 万元受让标的公司
0.8034%股份。
序号 涉及关联方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审议程序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在 2025 年 9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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