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6 18:24:41 股吧网页版
绿通科技: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2 月 6 日,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通产业基金”)以自有资金出资 1,000.00 万元认购河北圣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昊光电”或“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80.26 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将持有目标公司0.6754%股权。除绿通产业基金外,另有 13 名投资者共同参与认购目标公司的本次增资,其中包括公司的关联方广州创钰铭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钰铭璟”)和广州创钰铭昇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钰铭昇”),因此,绿通产业基金本次投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投资情况

绿通产业基金拟与创钰铭璟、创钰铭昇等 13 名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方”或“本次投资人”)共同投资圣昊光电并签署《关于河北圣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其中绿通产业基金以自有资金的方式出资 1,000.00 万元认购圣昊光电新增注册资本 80.26 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将持有目标公司0.6754%股权。

本次投资不涉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关系情况

本次投资方中,创钰铭璟和创钰铭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创钰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钰投资”),创钰投资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匡小烨的配偶赫涛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此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志江之子张浚澎持有创钰铭昇 16.3265%合伙份额,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匡小烨持有创钰铭璟 5.0378%合伙份额,从而间接参与本次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绿通产业基金本次投资圣昊光电的事项构成与关联方创钰铭璟和创钰铭昇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事项相关事宜,本次交易最终是否完成具有不确定性。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本公告所述关联方(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尚未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如下:



涉及关联方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审议程序



绿通产业基金与创钰铭璟均通过受

让股份的方式共同投资深圳市海明

1 创钰铭璟 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绿通产 经董事长审批

业基金投入资金 305.02 万元受让标

的公司 0.8034%股份。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绿通产业基金作为有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