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8:09:12 股吧网页版
绿通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绿通科技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已预计的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 2026 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 1,712.30 万元,内容为向关联人出售商品、租赁房屋等,关联董事张志江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本次增加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
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为推动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摩半导体”)采购管理水平提升,公司已派驻张晓桐女士担任大摩半导体采购部副经理,公司与张晓桐女士形成劳务关系并支
付劳务费用,故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50.00 万元,内容为接受关联人劳务,关联董事张志江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新增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 2026 年 本年度截至 2026 2025 年度
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度预计金 年 3 月 31 日已发 发生金额
额 生金额

接受关 接受关联方劳 参照市场

联方劳 张晓桐 务(派驻子公司 价格公允 50.00 6.15 10.60
务 任职) 定价

注:上述“本年度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已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张晓桐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志江先生之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5 条规定的情形,认定张晓桐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张晓桐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核查,张晓桐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管理控股子公司的正
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全体
独立董事出席并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对于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经审慎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 20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