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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8:09:21 股吧网页版
绿通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峻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峻峰)

各位股东:

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慎重、公正的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峻峰,男,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
现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 年 9 月 1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2025 年度 2025 年实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事 任职 应参加董 际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姓名 状态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数



李峻峰 在职 10 10 0 0 否 6

为进一步做好履职工作,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通过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

2025 年度,本人所参与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并主持会
议。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首次授予、预留授予、调整授予价格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作为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
认真审查,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状况;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掌握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走访保荐机构等形式进行现场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满 15 天,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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